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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桥-略论汉藏语系佛教之异同及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05 08:20:59作者:大悲心
陈星桥:略论汉藏语系佛教之异同及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原中国佛教协会会刊《法音》杂志副主编陈星桥在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分论坛上发表论文《略论汉藏语系佛教之异同及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略论汉藏语系佛教之异同及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作者:陈星桥

一、汉藏语系佛教的传承与相互交流

佛教诞生于印度的五六百年间,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盛行,主要尊奉《四阿含经》等小乘经典与别解脱戒,并南传到斯里兰卡及缅甸、泰国等南亚、东南亚各国,因经论所用语言为巴利语,故这一系佛教又被称为巴利语系佛教,又名南传佛教。大约公元一世纪至七世纪,印度大乘佛教盛行,主要尊奉《般若经》《华严经》《法华经》《涅槃经》《胜鬘经》《解深密经》《楞伽经》和《中论》《大智度论》《十住毗婆沙论》《瑜伽师地论》《摄大乘论》《唯识三十颂》《唯识二十论》《成唯识论》等大乘经论及大乘菩萨戒,形成了以龙树菩萨为首的中观派和以无著、世亲菩萨为首的瑜伽行派,此两派盛传于我国中原地区,并传播到日本、韩国等东亚各国,因经论所用语言为汉语,故这一系佛教又被称为汉语系佛教,又名汉传佛教。公元七世纪至十三世纪,印度金刚乘佛教盛行,主要尊奉《大日经》、《金刚顶经》及密法仪轨等经论,并盛行于我国西藏、内蒙古地区和蒙古国,因经论所用语言为藏语,故这一系佛教又被称为藏语系佛教,又名藏传佛教。印度三个时期形成的小乘、大乘、金刚乘佛教,后后含摄前前,虽然都名为佛教,但教理教义和修行方式等宗教形态迥异。这是佛教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面对迥异的地理环境、社会文化形态和严酷的宗教竞争作出的自我调适,这符合佛教的缘起法则和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三大语系佛教在各国各地区的生存、发展,同样也经历了一个演化或异化的过程,但总体上不离印度三期佛教的格局。

随着印度教的复兴和伊斯兰教的入侵,印度佛教自公元九世纪渐趋衰微,到了十三世纪便彻底消亡。

佛教大约于公元前后开始传入中国内地,复于公元七世纪,分别从印度和我国内地传入西藏地区,大约同一时期,巴利语系佛教从泰国、缅甸传入我国云南地区,这使我国成为了世界上唯一一个具有三大语系佛教传承的国家。

自唐朝文成公主远嫁吐蕃王松赞干布,带去了中原先进的文化和佛教文化,开启了内地与西藏密切的政治、文化联系,当时既有大唐往印度求法途经吐蕃的汉僧往还,亦有就在吐蕃传法、译经的和尚常住。公元八世纪下半叶,汉地的禅宗即传到了吐蕃,且深受吐蕃信众的喜爱,几乎所有重要的早期禅宗经典都曾被译成藏文。而自十一世纪初,藏传密教开始通过西夏、回鹘等民族在汉人中间传播,到了蒙元王朝以后,西藏和蒙古及各藏区由中央政权管辖,藏传密教更进一步深入到中原腹地,汉、藏高僧亦曾合作进行过勘同汉、藏法宝(佛经)这样的大工程。元、明、清中央政权为了安抚和辖制西藏政教合一之地方政权,对西藏佛教各宗派活佛尊封有加,使藏传佛教对内地有了更大的影响,而在宋明理学排佛的背景下,进一步促使汉传佛教风光不再,趋于山林化、民俗化。由于汉藏语系佛教形态迥异,地理和语言阻隔,民国以前,藏传佛教主要在内地京城皇宫、贵族、官员中和藏传佛教寺院流行。而从民国至今,随着交通的便利、藏文佛典汉译增多,以及许多汉人到藏区学习、传承藏传佛教,众多活佛、喇嘛到汉地传授密法,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的交流更加密切。新中国成立后,藏区与内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大大增强。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汉藏语系佛教各层次的交往增多,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总体来说,内地对西藏和四省藏区及内蒙古影响全面而深刻,但汉传佛教对藏传佛教影响相对较小,而藏传佛教对大陆和港澳台的汉传佛教的影响要大得多。深入研究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之异同,正视二者交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合理政策,对于中国佛教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统一、社会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汉藏语系佛教之异同

汉藏语系佛教有许多共同点,首先,它们都源自印度,同属北传大乘佛教,在显教及部分密教的教理教规层面上基本一致;其次,它们都曾得到当地统治阶级的引进和大力扶持,传入本土后都与本土固有文化发生过激烈的冲突,而且均发生过若干次“法难”,但经过调适、吸收本土文化因素, 得以民族化和区域化;第三,不同于印度大乘佛教只有中观、唯识两学派的是,二者都在吸收本土文化、发挥佛教教义、厘订戒律和修行法门的过程中创立了许多宗派,对印度佛教有所创新发展,并传播到域外。

相对而言,汉藏语系佛教的差异不仅巨大,而且广泛,若要细分,可多达千百条。概括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入时代与吸收内容的差异。汉藏语系佛教传入中国的时代不同,落差达六百年之久,因而从印度传承的佛教形态有着显著的差别。如前所述,佛教传入中原开始于公元一世纪,正值印度大乘佛教兴起,初期虽然有小乘经论的翻译,但由于早期译文文字不流畅,且小乘教义比较朴素,没有高深玄妙的理论,戒律要求与中原风俗大异,所以并没有引起中土精英人士的重视,只有少量的官员和部分民众把佛教视作神仙方术和祭祀礼仪来信奉。随着大乘经论的陆续译出,佛教的般若思想及禅观理论与魏晋玄学相结合,吸引了士大夫的广泛关注,同时佛教的因果报应之说与佛菩萨慈悲度生的故事等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迨至隋唐,大乘佛教八宗创立,表明汉人学习吸收印度佛教的努力基本结束,佛教中国化的格局业已形成。期间及此后虽然都有后期金刚乘佛教经论、仪轨的翻译,但由于与中原儒家伦理观念严重相左,其繁琐的仪式与中原民众好简略与直觉顿悟的民族习性格格不入,所以唐代密宗传承几代之后即绝响,金刚乘佛教经论或被修改,或被束之高阁,或者被其它宗派部分吸收。

而佛教传入西藏始于七世纪,正值印度金刚乘佛教兴起,于是三期佛教经论一并传入西藏,而以金刚乘为主。藏译佛经始于七世纪,盛于十世纪以后。因西藏与印度相邻,彼此宗教与经贸往来便利,特别是九世纪至十三世纪,印度佛教不断受到伊斯兰教军队的毁灭性摧残,众多印度金刚乘僧人避难至尼泊尔、西藏等地,这成为西藏全面吸收、传承印度佛教文化的一大契机。西藏因此成为了全面保留印度金刚乘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修习法的地方, 并在所重经典、修行第次、仪轨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二)面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差异。佛教传入之初,中原地区早已进入封建社会,农牧业发达,已形成比较完备的儒家道家和诸子百家等文化传统,而西藏位于高原,以畜牧业为主,长期处于农奴制社会,其固有的文化以发源于古象雄文明的原始宗教本教为核心。佛教在传入两地的过程中,必然要不断适应这一迥异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调适得如何,直接决定着佛教在该区域和民族中的演化路径和最终形态。本教相对比较原始一些,经过激烈的冲突,佛教适应和吸收本教的许多东西之后,最终成为藏族最核心的民族文化,而中原固有文化比较先进发达,根深蒂固,佛教经过与它们的激烈冲突、调适,最终成为中华传统文化三大核心之一。

(三)在各自区域内政教关系上的差异。汉地世俗政权自秦代以来即实行中央集权制度,无比强大,而儒家成为最重要的统治思想和工具,佛教和道教等都不得不争宠或依附于王权,成为其统治的辅助工具。而西藏人口相对其地域可说稀少,属于游牧民族,政权由各部落首领和贵族把持。经过本教两次毁灭性的灭法灾难之后,吐蕃王朝崩溃,由藏传佛教各宗派联络各地部落首领把持政权,在外部政权的影响下,西藏从元代开始即实行了独特的政教合一制度。这进一步促使藏族和蒙古族全民族信奉佛教,从僧侣到民众生活的重心和意义几乎全部以佛教的行善积德、出世解脱为目标。内地中央政权对这种政教合一制度也是充分的扶持利用,如乾隆皇帝在《喇嘛说》一文中谓: “ 盖中外黄教, 总司以此二人( 指达赖、班禅) ,各部蒙古,一心归之。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

(四)活佛转世制度上的差异。为了保持政教合一制度的延续性和各教派自身利益与法脉传承的稳定,藏传佛教引用佛教的六道轮回和菩萨发愿度生的理论,从元代开始实行了活佛转世制度,形成了大大小小众多的活佛转世系统,活佛成为一个宗派及其寺院集政教大权于一身的绝对领袖。而无论是南传佛教和汉传佛教都没有这种制度安排。

(五)在宗派特点与作用上的差异。汉传佛教的宗派主要表现为义理阐释和修行方法上的差异,融合性强,僧人行为规范基本相同,没有根本的矛盾和利害冲突。而藏传佛教由于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各宗派及其大寺院都由活佛统领,集政教大权于一身,各有自己的势力范围,矛盾冲突大,历史上屡屡发生宗派战争和杀戮。各宗派不仅有着自己独特的经典和仪轨传承,而且僧人的行为规范不尽一致。例如各宗派僧侣的服饰就不相同,有的宗派甚至允许僧人结婚成家。

(六)在经典来源与数量上的差异。《藏文大藏经》收录佛典4569部,其中包含了绝大部分印度大乘佛教经典的完整翻译,其中密法仪轨、修法数量巨大、门类繁多。藏文大藏经并不像汉文大藏经一样按经、律、论三藏分类,而是分成“甘珠尔”(佛语部)和“丹珠尔”(注疏部)两大部分。其中的“甘珠尔”汇编了藏译三藏、四续部的所有经典,其内容和数量远超于汉文大藏经中的经、律二部,特别是属于“四续部”的密宗经典,其大部分不见于汉文大藏经中。与此相应,收集于“丹珠尔”中的大量注疏密教本续和修行仪轨的著作亦不见于汉文大藏经的“论”部中。藏文大藏经中只有少量来自汉译。

汉文大藏经数量上远少于藏文大藏经,《大正藏》中仅录2920种佛典,且重译甚多。不过,汉译佛典中早期资料较多,许多不见于藏译佛典中,或根据的是不同的梵文原典及其他西域胡语佛典。

(七)在佛教教育、修证体系上的差异。藏传佛教由于整体吸收了印度佛学体系,加上政教合一制度,各宗派尤其是格鲁派构建了完整严密的理论和教育、修证体系,讲师承、有次第、贯穿于身口意三业,操作性强,包括男女双修等各种修持法门名目繁多。相比之下,汉传佛教各宗派虽然构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但融通性强,重在心法,实践操作性不足,缺乏次第,传承乏力。受儒道文化及世俗政权的影响较大,且由于内地民众有好简略、重视直觉顿悟的民族习性,唯有禅宗和净土宗的简单直接的修行法门及服务信众的各种经忏法事盛行。下面仅从三个方面作分析比较:

1、依师上的差异。藏传佛教中,佛教徒将自己皈依的亲教师尊为“上师”,要求视上师的身口意如佛,在皈依和念诵仪式中,通常是首先皈依礼敬上师,然后才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他们强调因为有上师和上师的加持,你才有缘接触佛法僧三宝,排除魔障。在修法中也要求时常忆念、观想具德上师的恩德,把尊师依师的重要性强调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这也是藏传佛教宗派传承不绝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汉传佛教虽然如同儒家一样强调师道尊严,视师如父,但绝对不会将之凌驾于佛法僧三宝之上。王诩《鬼谷子·忤合》:“世无常贵,事无常师。”陶弘景注:“主善为师,故无常师。”因此汉传佛教徒通常会拜多位法师为师,或如善财童子五十三参一样,法师们也不会要求弟子把自己身口意视同如佛一样完美化。

2、佛教教育上的差异。藏传佛教教育以寺院教育为核心,有悠久的传统。公元十一世纪,噶当派高僧俄勒贝喜饶创建桑浦乃托寺,以弘扬藏传佛教因明学及佛经辩论而著称。其四大弟子进一步开创和丰富了桑浦寺教法体系,形成了因明学和辩经学为核心的教育体系。1409年,格鲁派开山宗喀巴大师创建甘丹寺,并在该寺推行严守佛教戒律,遵循学经次第,提倡先显后密即显密相融的佛学体系,著有《菩提道次第广论》《密宗道次第广论》等。

伴随格鲁派三大寺的创立而建立了系统学习《释量论》《现观庄严论》《入中论》《俱舍论》《戒论》五部大论,以及兼学五明的教学体制。尤其依靠寺院教育特有的教育资源、教学方式、学科内容,制定了相应的考试规则和学位制度,设立了格西多然巴、格西林塞、格西措然巴、格西拉然巴等四个学位。这些学位必须在不同的层面通过质疑答辩后方可取得,其中拉然巴是最高学位,每年藏历正月祈愿大法会(传大召)期间,在大昭寺讲经院由甘丹寺法台主持,在三大寺全体僧众及来自甘、青、川、康与会的信众面前,通过质疑答辩后,方可得到此学位。没有几十年的功夫通常是得不到此学位的。

汉传佛教在南北朝及隋唐时期,翻译、讲学佛典之风盛行,人才辈出,促成大乘八大宗派建立。直至唐会昌法难,教下诸宗一蹶不振,而原本接引上上根机的“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的禅宗风靡全国。此后佛教教育已不成体系,修持方法日趋简单直接,僧人只能依赖于丛林制度环境下的熏陶和师徒之间的传、帮、带。净土宗在基层信众中广泛流行,居士教育更无体系可言。元代以后朝廷对藏传佛教的优抚推崇,加上宋明理学的排佛运动,促使汉传佛教更加边缘化。佛学院教育还是近代才出现的事,且着眼于培养佛教亟需的寺院管理人才、佛教教育人才和佛学研究人才,但完全无法与藏传佛教教育的规模与成体系相比。因此,近二十年来,内地有不少法师呼吁和探索建立汉传佛教的修学体系,如济群法师等都引入和借鉴了《菩提道次第广论》或《菩提道次第略论》等。

3、修学法门的差异。虽然佛教有八万四千法门之说,但在法门的修持种类和数量上的要求方面,汉藏语系佛教存在明显的差异。藏传佛教各宗派都要求修四共加行,即思维人身难得、死亡无常、轮回痛苦、因果业力,只有切实生起出离心后才能接受灌顶。灌顶之法甚多,仅觉囊派的灌顶就多达百种。在正式修密法前,还要修不共五加行,即修皈依、发心;磕十万大头;念十万百字明;供十万曼达;修上师相应法(有说念十万《上师相应颂》)。正修之密法,各宗分别有大圆满、大手印、道果法、喜金刚、时轮金刚等。此外还有众多特殊的专修之法,如延寿法、颇哇法、中阴成就法、换体法、自在转生法、夺舍法、息灾法、增益法、怀爱法、诛杀法等。印度晚期出现的无上瑜伽续为藏传佛教的主流,重视修练人的内在气脉、明点、拙火,使它导入中脉,以求“即身成佛”。他们修练内在气脉的方式有许多,其中包括男女双修之法。

汉传佛教在经典记载和各宗派的传承中,应该说修学法门非常之多。但由于汉族人重视心性,偏重直觉、圆融、简捷,追求“明心见性,顿悟成佛”,或持佛名号仗佛力往生极乐世界,不大重视佛法的观想和“命”体的修炼,且忌修烦琐的仪轨,所以禅、净二宗独得盛行。太虚大师就认为,汉传佛教的特质在禅。按照台湾印顺法师的分析,汉传佛教在理论上的特色是至圆(圆融),在修证上的特色是至顿(顿悟、速成),在方法上的特色是至简(简单、方便),这就使大量佛教的修行法门或失传,或无人愿去深修。相比藏传佛教修学法门众多,落差甚大。

(八)汉藏语系佛教所供宗教造像上的差异。汉传佛教造像题材主要是佛、菩萨、罗汉、护法、大德高僧五大类,而藏传佛教造像题材一般可分为上师、密修本尊、佛母或明妃、佛、菩萨、罗汉、空行护法七大类;汉传佛教造像的造型比较简单,一般为一面二臂,宁静柔和,而藏传佛教造像的造型、佩饰多数比较复杂,动态的忿怒形象居多,密修本尊、佛母和空行护法大多是多面多臂的,造型奇特恐怖;虽都受不同时代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影响,但汉传佛教造像主要接受印度显教流行期的犍陀罗、马土腊、笈多等造像风格和手法的影响,且汉化明显,而藏传佛教造像主要接受印度密教期的东印度、尼泊尔、斯瓦特、克什米尔等艺术流派的影响,且保留印度艺术成份多一些,讲究量度和仪轨;;汉传佛教造像主要供信徒供奉膜拜,而藏传佛教造像的功用除此之外还作为观修的对象,即所谓的修“本尊”,达到“即事成真”;汉传佛教造像除了观音像以外,造像基本都为男性形象,而藏传佛像女性造像不少,且多有舞姿的造像和两性交媾的造像。

(九)近代社会巨变下的汉藏语系佛教差异。近百余年来,中国及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对汉藏语系佛教的冲击巨大,而藏传佛教受影响更大。汉传佛教在清末民初的生死存亡之秋幡然醒悟,开始复兴,重振义学,创办了佛教组织及众多佛学院和报刊杂志,在人间佛教旗帜下,积极参与慈善公益等社会事业。文革劫难后,快速恢复,伴随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大陆汉传佛教与不同政治环境下的港澳台汉传佛教,相比之儒道,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对外交往乃至走向世界的过程中相得益彰,展现出了更大的活力。

藏传佛教在西藏解放后,政教合一体制瓦解,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乃至自然环境都发生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巨变,从几近封闭的农奴制社会一跃而进入开放、现代的社会主义社会,成立了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文革劫难后,藏传佛教寺院及宗教活动逐渐恢复,开办了新型的藏语系佛学院,在中国佛教协会及西藏分会的主导下,实行了新的学衔制度,并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社会和现代文明相适应。上世纪50年代,众多藏族佛教徒随着达赖喇嘛逃往境外,因而藏传佛教在海外有很大的发展,比海外华人弘扬的汉传佛教影响更大些。

此外,汉藏语系佛教在史学背景及其传统、典章制度、戒律行持、二时课诵、宗教法事及仪轨、饮食及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都存在诸多差异,限于篇幅,就不展开叙述了。

三、汉藏语系佛教交流中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雪域高原,神秘莫测,本教文化,源远流长,濒临灭绝的印度晚期佛教在这里得以传承、发展,一举而成为藏蒙全民信仰的主流文化,堪称世界文化史上的一朵奇葩。藏传佛教教证体系庞大,门类繁多,宗教性强,文化灿烂。近代以来随着交通的便利、资讯的发达,藏传佛教和藏文化逐渐揭开其神秘的面纱,不仅吸引了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及世界各国的目光,而且对各国各地区的佛教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其原因仅从上面简要介绍的汉藏语系佛教之异同就不难看出端倪。因特殊的便利,藏传佛教在内地的传播迅速,在增进汉藏语系佛教交流的同时,也造成了许多的矛盾和问题,大陆汉传佛教界倍感压力。目前教界学界关于汉藏语系佛教交流借鉴的积极意义着墨颇多,而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谈论甚少,涉及核心问题甚至讳莫如深。而笔者下面想重点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以就教于方家。

(一)佛教认知问题。三大语系佛教导源于印度三个阶段形成的佛教形态,在许多问题上存在着根本的无法调和、不能回避的认知差异和矛盾。这些差异在各自区域或系统内问题不大,但要向对方区域传播、发展就可能构成严重问题。例如,男女双修就是一个根本矛盾的问题。汉传佛教认为,淫欲是生死根本之一,淫戒是僧人的四根本戒之一。金刚乘尤其是无上瑜伽续是印度晚期佛教融入了印度教性力派等内容而形成的结果,是与佛教的基本教义和清净无染的要求根本相违的。后期佛教的日趋印度教化成为佛教在印度消亡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已成为汉传佛教界和学界的共识。而藏传佛教认为,无上瑜伽续是最高密法,男女双修是即身成佛的重要法门之一,藏传佛教密典中对如何修习两性交媾、成就空乐不二之术有大量露骨的描述。藏传佛教的这种认知和修行之法,从古至今不仅为汉传佛教所斥责,而且为儒家思想占支配地位的汉族社会所排斥、诟病。但由于元、明、清统治阶级对藏传佛教的优抚利用,藏传佛教的男女双修之术在中原宫廷和民间秘密流传,长期成为野史和小说等文学作品的议论内容,影响恶劣。在汉藏语系佛教界历来都不乏打着男女双修的名义不守戒律、肆行淫欲的案例,近代以来这种情况日益严重,不仅对虔诚的女性信众构成严重伤害,而且极大地损害了佛教的清净形象,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如果对这个问题都没有明确的态度,那么再怎么高喊“以戒为师”,强调教风建设,都失去了感召力。在世界范围盛行“Me Too”的背景下,教界学界乃至政界对此类问题尤其应高度重视。藏传佛教界更应正视这一问题,作出符合时代和社会要求的合理诠释;汉传佛教界应明确表明“男女双修”不是佛教的修行法门,是完全违背佛法的;学界则可超越宗教教派的立场,从文献记载、历史演化、修法的身心机理及社会影响等方面作客观如实的研究;政界尤须回应教界和社会的关切,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和行政、法律制约机制。

(二)水土不服问题。从前面关于汉藏语系佛教异同的分析,我们可清楚地认识到,无论是汉传佛教还是藏传佛教,二者引入和形成的教理教义与教规的时代因缘固然重要,但真正决定汉藏语系佛教形态的还是各自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以及千百年来形成的民族心理,它是各自民族自然选择的结果。藏传佛教相比汉传佛教,在宗教性和实修法门众多等方面似乎更优越,更有吸引力,但真正将藏传佛教的仪轨、法门拿到中原来修习,立即就会出现水土不服、南橘北枳的问题,不仅传授的仁波切不得不大打折扣,就是虔诚修学的汉人也可能事与愿违,事倍功半。何况坊间传说的北京“朝阳区三十万仁波切”多数都是来圈钱的,大多数“学密”者仿佛追星一族,旨在寻求某种心理慰藉。我曾经在清定上师身边学过几个月,虽然非常敬仰能海上师入藏求法的毅力和事迹,敬仰清定上师的修行精进,但总觉得藏传佛教的修法太过繁琐,对藏传佛教男女双修、即身成佛等说法做法难以接受,最终放弃。

梦参老和尚谈到密宗,曾感慨地说:“我到西藏学什么密法,把时间都浪费了。我在西藏十年,一个密法没有学到!”“我看到我们大陆上,30多岁的喇嘛、20来岁的喇嘛,也来传法,这是惑人的!有些人就愿受惑嘛!他不但没做密,他连密宗院也没住过,受几个灌顶,也来灌顶,这不可以的!”“喇嘛到大陆是为了挣钱。给你个什么“密法”!就是为了钱。”“我们叫人家‘活佛’,西藏没有‘活佛’这一说,他是叫‘祖别古’(藏语),‘祖别古’就是转世再来度众生。人家没有说‘我是活佛’,没有这种说法。”俗话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活佛”“法王”的叫法的确迷惑了不少汉地迷信的或追星的群众。梦参老和尚的开示代表了大多数汉传佛教高僧对藏传佛教在内地传播的观感和态度。

国家实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虽然说信奉汉传佛教还是藏传佛教,是公众的自由,宗派间的平等竞争也无可非议。但大量喇嘛到内地小区信众的家里传“密法”,组织放生等,一是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宗教政策;二是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汉传佛教的生态;三是众多“李鬼”活佛喇嘛招摇过市,廉价“出售”密法骗钱骗色,不仅对藏传佛教的形象造成损害,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我听到和看到不少汉人盲目学密,痴迷得神魂颠倒,或倾家荡产,也了解到某些汉传佛教寺院因为藏传佛教的传播与影响而使其运作管理陷入困境。这类问题也值得政教学三界有识之士予以关注。

(三)假冒利用问题。藏传佛教强调弟子对上师的绝对信仰,视师如佛,一旦皈依,不许观过,甚至要求弟子不断修习与上师的身口意相应,这固然有利于法门的传承,但同时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搞个人崇拜,而不是佛陀崇拜、佛法崇拜,从而对信众实施精神控制;藏传佛教的“活佛”“法王”“金刚上师”等名号或“头衔”,其中蕴藏着巨大的政治、经济、宗教利益,野心家及其徒众往往会大肆炫耀或假冒;藏传佛教的灌顶、加持及神奇的传说和法术都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恐吓、欺骗、愚弄无知的信众以谋取利益。这些都很容易成为蕴育准邪教和邪教的温床。前几年香港白玛奥色假冒法王为某著名影星举行坐床仪式的闹剧,揭开了野心家如何长期假冒利用藏传佛教的冰山一角。2017年4月19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在成都召开扩大会议,针对近年来假冒“活佛”“法王”泛滥,使信众利益受损,藏传佛教蒙羞的情况,发出题为《遵规持戒 去伪匡正 共同维护藏传佛教活佛形象》的倡议,旨在恳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社会各界监督抵制假冒“活佛”“法王”,维护正常宗教秩序。这个倡议无疑非常重要而及时,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四)引导、规范汉藏语系佛教的交流。1、立足于自身文化传统,承认和尊重彼此的信仰与文化传承之现实,相互学习借鉴、求同存异;2、彼此对自身的文化传承的优点要有自信,并弘扬光大之,对由于时代和地域因缘附着于佛教中的既有违佛教基本教义,又不适合时代发展的内容,要勇于正视、扬弃之,或将其限制于学术和文化研究范围内;3、联合学界、文化界,广泛开展经典古籍、文化艺术多方面的交流,增进相互了解;4、向彼此地域传播时,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尊重彼此的民族心理、宗教礼仪、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以免造成教界的混乱、社会的不安定。如果违反了这一原则,彼此教团和当地政府有权将其拒之门外;5、教界和学界应共同揭露、批判对于邪教、准邪教、民间神棍及各种不法分子冒用汉藏语系佛教中佛菩萨与法王、活佛、金刚上师等名号及歪曲利用佛教名词术语,搞个人崇拜、招摇撞骗,乃至建立非法组织、危害社会、分裂国家的罪恶行径,并广泛宣传普及汉藏语系佛教正确的知识,资讯共享,引导汉藏佛教广大四众弟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依法不依人”原则,克服急功近利、追星猎奇的心理,避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

参考资料:

1.祁永寿:《汉藏佛教异同论》,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1期。

2.沈卫荣:《汉藏佛学研究之管窥》,《法音》,2010年第3期。

3.沈卫荣:《汉藏佛学比较研究刍议》,《历史研究》,2009年第1期。

(作者为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原中国佛教协会会刊《法音》杂志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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