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看现代公案,在中国大陆所编的《太上感应篇新证》里面有提到这样的一个公案,这是明察秋毫,差一点把一个人判死了。但是还好明察秋毫,救了一命。人家说公门好修行,这就是公门好修行。在中国大陆有一位叫于伟这位司法人员,他在某个城市的检察院工作,他是担任笔迹鉴定的工作。他在审理一个杀人案件里面,他有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从犯交代说,是主犯威胁我参加绑架杀人。那个勒索书,就是我们讲勒索信,是主犯逼我写的。但是那个人名是主犯填的,并且是在涵洞中由主犯把人杀死,他把责任推到主犯身上,推得一干二净。
后来主犯被警察抓来以后,也承认从犯这样讲是没有错。这个案子到这里为止,看起来好像是满正常的,有主犯、有从犯,证据又好像有了,按理说是可以判决了。但是于伟在进行笔迹鉴定的时候发现,他发现这个人名的写法跟其他的字,看起来是有一点不太一样,故意伪装的。但实际上却是同一个人所写的笔迹,而且都是那个从犯的笔迹,他就对他有点怀疑了,这个于伟就对那个从犯有点怀疑。为了这个事情于伟跟他的同事,还特地到那个涵洞去查看,发现那个涵洞根本不适合作案的条件,可能是现场会有很多车子来往,根本不可能在那边杀人。于是于伟他就提出他的观点、他的疑点,给有关部门重新侦查这个案子,重新再审理。
后来查出来了,原来绑架跟杀人都是从犯一个人所干的。这个从犯这个主嫌被抓了以后,他假装他是从犯,他想找一个替死鬼。他知道他那个村里面有一个人很胆小,而且很怕事。就像刚才这里面讲的周志廉一样,他被诬为强盗主嫌,赶快花钱去贿赂官员叫人家说不要给他判刑,结果反而害死他自己。
中国大陆这个案子,就是从犯所找的那个替死鬼,他本身是村里面非常胆小怕事的,他一害怕连话都说不出来。于是从犯就编造这个情节,交代说,就是那个村民他是主犯,而他自己是从犯。而那个村人,怕事的那个人被抓以后果然一切都招了,一切都承认了。但是这个案子,被细心的于伟给看出来,看出破绽,那个人终于可以昭雪释放,于伟因此立功受奖。你看,从事司法工作,他可以救人的命,但是也可以害一个人的命。
摘自《太上感应篇汇编》(第一五五集) 黄柏霖警官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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