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1881—1936)的母亲姓鲁,出生于绍兴乡下一个封建家庭。鲁迅去南京求学时,母亲给他订了亲。女方叫朱安,是个没有文化的缠足姑娘。鲁迅请求退聘。但他母亲坚决不同意,说退聘有损两家名声,会给女方造成嫁不出去的痛苦。鲁迅要求朱安放足读书,但对方都没有做到。
1906年,鲁迅在日本留学接到母亲的信,说她患病要鲁迅回绍兴探亲。其实母亲没有患病,只是听到谣言,说鲁迅在日本有了妻子,所以赶忙让他回家聚亲。 7月初,当鲁迅赶回家中,只见客厅张灯结彩,中间贴了张大红纸喜字,一切都明白了,为了不使母亲伤心,鲁迅默默接受了母亲的安排,奉命完婚,行礼如仪。入洞房那天晚上,鲁迅对着新娘一言不语。第二天清早,他就独自搬进了自己的书房,过了三天,他离家回日本了。
青春时期的鲁迅就被“母命难违”的封建礼教剥夺了男女情爱的权利。他曾对许寿裳说朱安“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的供养她,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其实,鲁迅何尝不知道爱情,但是他不愿让母亲为难,他那尚未萌芽的爱情种子就被礼教的“恶魔”吞噬了整整二十年,直到后来他同许广平同居为止。
鲁迅出于对母亲的爱,宁肯牺牲自己,吞下了“无爱结婚”的苦果。他毫无怨言,一如既往地孝敬母亲。
1919年,鲁迅在北京教育部任职,他买下了八道弯的房子。先同二弟周作人夫妇迁入,然后回绍兴接母亲和朱安来京安居。三年后,因遭到周作人夫妇的侮辱、攻击,他不得不离开母亲,带着朱安另住砖塔胡同小屋。
不久,鲁迅看到65岁的老母亲在周作人家得不到一丝温暖和照顾,时常受到二儿媳妇的闲气。他再向各方借贷,买下阜成门内西二胡同一座四合院,将母亲接了过去,让老人得以安度晚年,直到85寿寝。
在鲁迅接母亲到阜成门家中后,他曲尽孝道,将最好的大房子让母亲住,自己则独居屋后一间简陋的小房充当书房兼卧室。他那时已经四十余岁。但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外出上班,必去母亲处说声:“阿娘,我出去哉!”回家时必要向母亲说声:“阿娘,我回来哉!”每当晚餐以后,他总伴着母亲聊一会天,然后回到书房工作。他每日领到薪水,照例要给母亲买她爱吃的糕点,让老母挑选后,才将剩下的一下部分留下自用。除了交出一个月的家用,还给母亲一月26元零花钱。如此种种,在鲁迅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做儿子的规矩。
鲁迅的母亲非常爱看旧小说,她不时要鲁迅提供。鲁迅或自购或托人代买,将一本本小说如鸳鸯蝴蝶派作品,张恨水的章回小说,源源不断地送到母亲手中,即使她后来去上海,仍不断地给母亲寄书。除了书籍、还寄羊皮袍料、金华火腿等衣物食品,每月的家书也从不间断。
有一次,他母亲为修绍兴祖坟之事写信给鲁迅。信中说这笔钱应该三个兄弟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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