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新峰寺 位于石渡乡新峰村境内,为我县著名寺院之一。始建于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70年前后),距今约一千九百余年。中间经过六次较大修葺,最后一次在清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由和尚明朗主持。明朗俗姓钟,为石渡乡新华村人。
明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万宗浍、熊伏赞诸人助铸我县唯一的一尊高丈余、宽六尺、重9000公斤大铜佛像,毁于解放初期。1976年老寺被拆除,将旧料拆建新峰完小,后改乡福利院至今。
1994年,由汤平院、胡久礼、余扬秀、罗贤凤、张垂兰、吴家云、吴家兰、吴家干、付裕牡、余仁利、彭开淑、熊自强、何卸清、邹启余、胡著荣等人,在老新峰寺场上首的泉神殿另建新寺,亦名新峰寺,有楼房3间,佛殿1间,厨房、僧房俱全,颇堪栖息。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造价约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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